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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庆法院领导亲临办案一线化解群体纠纷
发布日期:2017-03-17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第三人民法庭 字号:[ ]


  近日,余庆县法院分管民事审判的副院长张明深入第三人民法庭,亲自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对四件购房户起诉开发商的案件进行审理,当地群众30余人旁听了案件庭审。

  2014年1月,陈先生等90余户在当地向房产开发商购买了商品房,双方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约定了交房日期和违约责任等事项,陈先生等人通过一次性或按揭的方式付清了购房款。但到了交房期限,仍不见开发商交房,经过多次催促无果后,陈先生等人要求退房并退回已付的购房款,遭到开发商拒绝。今年1月,无奈之下的陈先生等4人将开发商告上法庭。

  因该类案件牵涉人数多,金额巨大,若简单判决解除合同,将可能导致开发商因无力返还购房者巨额购房款而中止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户领到的判决书也难以得到执行,必然引发群体性信访事件,法庭负责人立即向分管民事的副院长张明汇报。张明意识到这是一起涉及多方利益的群体性案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复杂性,当即决定亲自承办,带头啃硬骨头,努力化解纠纷,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开庭前,张明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协调,详细阅读案卷材料,制定详细的庭审提纲与预案。庭审中,听取原告的诉请和被告的答辩意见,与合议庭成员商讨案情,理清矛盾化解思路。张明首先向购房户分析了本案的利害关系,指出解除购房合同后对其将产生的不利后果,并设身处地从购房户角度出发寻找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其次向开发商释明不履行合同的严重性,告知其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购房户也势必加入诉讼,将面临巨额的退款。再次,开房商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向购房户分析该工程的现状、产生的原因及打算,并承诺立即完善相关基础设施,如逾期交房,将主动退款及承担违约责任。最终,4名购房户同意在双方达成补充协议下向法院撤回了起诉,该起群体纠纷得以妥善解决。

  “法官入额必须办案”,这是人民法院司法体制改革对院庭长提出的要求,余庆法院入额的院领导担任审判长审理重大疑难案件,对其他员额法官办案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

  (供稿:江明海    编辑:唐运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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