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服务点作为人民法庭司法服务延伸的载体,是四级诉讼服务网络的重要环节,建立和完善司法为民服务点,充分发挥功能作用,对实现更高层次的便民利民,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便利的司法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县法院始终坚持重心下移,狠抓工作落实,坚持推动人民法院基层基础工作实现新发展。根据上级法院要求,在现有三个人民法庭(驻地分别在龙溪镇、敖溪镇、构皮滩镇)基础上,该院分别在未设法庭的大乌江镇、松烟镇、花山苗族乡设立司法为民服务点,将法庭搬到老百姓的家门口,切实解决群众诉讼不便问题,让司法为民服务点成为服务人民群众的前沿据点和审判执行的一线阵地。
县法院在大乌江镇、松烟镇和花山苗族乡建立司法为民服务点,得到了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为抓好此项工作,该院党组高度重视,专题召开党组会研究,成立“司法为民服务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具体抓落实,切实有效推进司法为民服务点的建立和完善。三个司法为民服务点均明确了干警驻点办公,诉讼服务有序开展,自5月7日挂牌以来,指导当地人民调解组织化解纠纷5起,接待当事人咨询28人次,调解案件2起,巡回审理案件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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