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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是这样为这家三代人分家析产的......
发布日期:2018-06-19访问次数: 作 者: 江明海 信息来源: 第二人民法庭 字号:[ ]


  王某因做工时意外死亡后,雇佣单位赔偿了一笔赔偿金,其妻子、父母、子女三代人之间为赔偿金、遗产、债权债务发生纠纷诉至法院。

  意外事故引发纠纷

  王某和陈某于2013年办理结婚登记,双方均系再婚,期间未共同生育子女。王某与前妻育有两女王某某(14岁)及小王(9岁)由其抚养,陈某与前夫育有一子小陈(14岁)由其抚养。双方虽系再婚,没有共同子女,但很珍惜来之不易的婚姻,将对方子女视为自己所亲生的来抚养,全家人尊老爱幼,生活和睦相处,也算过得有滋有味。在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共同努力打拼,陈某与王某有商品房一套、门面一间、车辆一台、未结工程款10余万元、债务15万及利息。

  2018年1月,王某在为雇佣单位做工时从楼顶跌落意外死亡,其雇佣单位某有限公司于当日赔偿给王某的近亲属58万元,该款直接打给王某的女儿王某某的银行卡上。因王某的妻子、父母、子女对赔偿款、遗产、债权债务分割未能达成协议,双方为此发生纠纷,原本其乐融融的一家人,因此事打破了往日的平静。因在外地读大学的王某某忙于准备毕业论文答辩,难以抽出时间返家协商相关事宜,陈某多次通过电话与其沟通协商未果。2018年5月,陈某一气之下将王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分割财产、分配死亡赔偿金等。

案件关系错综复杂

  承办法官通过起诉材料发现,原、被告虽然是一家人,但家庭关系、财产、债权债务错综复杂,不仅有80多岁的不识文化年迈父母,还有再婚的妻子陈某某,更有将大学毕业的女儿王某某、在中学就读女儿小王,还有刚成年的继子小陈。家庭财产构成更为复杂多样,陈某与王某各自的婚前财产,子女的财产,陈某与王某婚后共有的大到住房、门面、车辆、银行贷款、存款、未结算的工程款、债务,小到“三农补贴”存折本、压岁钱存单等等......

充分保障各方诉权

  法院受理后,考虑到本案的特殊情况,小王今年13岁,在中学就读七年级,及时通知小王的亲生母亲李某作为法定代理人参与诉讼,以保障小王的合法权益。王某某正处在大学毕业论文答辩期间,为了不耽误其学业,避免往返千里奔波,法官及时与其联系,听取其对本案的意见,将其应诉材料和开庭传票邮寄到学校,并告知其可委托近亲属或律师参与诉讼。王某的父母老王、老李因老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加之不识文化,法官主动上门告知其子女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经多方努力,王某某、小王均全权委托了母亲李某参与诉讼,老王、老李申请了法律援助,其四儿子也到现场参与诉讼,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及老人的诉讼权利。

找准症结制定方案

  该案复杂的家庭关系和财产构成,使承办法官意识到,如果双方不能达成调解协议,审理中还要进行调查、评估、鉴定等程序,不仅耗时费力,还将产生评估费、鉴定费等额外费用,且双方在漫长的诉讼中可能会导致亲人反目,积怨加深,极有可能影响一个大家庭几代人的感情。倘若能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以调解方式结案,就可以在化解矛盾的同时,保障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实现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确定办案方向后,承办法官分别在立案环节、送达应诉环节听取了双方的初步想法并制定详细的调解方案。

  用心倾听找准焦点

  开始组织调解时,双方态度十分对立,情绪激动,言语冲突不断,调解工作多次被迫中断。但承办法官并没有气馁,为缓和双方气氛,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陈某推心置腹地说,“并非自己不顾亲情,将自己的继子女起诉到法院,毕竟王某意外过世对大家打击很大,但活着的人还要继续生活,还要赡养老人、抚养子女,双方应对王某所遗留下来的财产债务进行清理后方便管理......”。王某某的母亲也坦诚的转达了女儿的观点“我也不是有意的不分割,毕竟王某还有很多财产、工程款在陈某手里,该笔钱还要支付老年人的赡养费,子女的学费和生活费......”。王某的父亲几度想说的话到嘴边又哽咽了回去,还没有从老来失子的悲痛中走出来,其代理人替老王说出了自己的想法“一边是自己的孙女,一边是自己的儿媳,手背手心都是肉,不要吧自己和老伴常年生病,生活无着落,要得来吧双方又都是自己的亲人......”。

  耐心调解化解纠纷

  听了双方各自的想法后,承办法官立即召集双方进行调解,就双方债权债务、遗产财产、死亡赔偿金、意外保险等进行逐一罗列后由双方进行了确认。再次“背对背”分别做沟通疏导工作,并将彼此想法告诉对方,双方的敌视态度有了转变,对立情绪有所缓解。法官趁热打铁,将《继承法》的相关规定进行了解释,同时结合法律规定列举身边的相同案例,双方终于开始说出内心的真实想法。王某某的母亲李某称,“两个女儿和二老都没有经济来源,需要用钱,没有能力偿还房屋按揭贷款和债务人,我们只享有死亡赔偿金,其他财产债务由陈某和小陈享有......”,老王赞同李某的说法,补充道“既然一家人,多点少点也没关系,我们二老没有精力和能力去经营管理财产,能保障基本生活就行”,陈某、小陈听了后也坦诚的告诉大家,“把所有财产、债务全部协商处理清楚,我也要开始经营和办理产权,免得一家人都相互怀疑、指责,伤害感情......”分得开的是家庭财产,分不开的是家庭亲情”,经过8个多小时的努力,双方都为对方诚意所打动,也被法官的辩法析理所折服。最终,双方一致同意王某某支付陈某、小陈2万元后由小王、王某某、老王、老李分配死亡赔偿金,即小王享有18万元,王某某、老李、老王各享有10万;由小陈、陈某享有意外保险赔偿款3万元、未结算的工程款、房屋、门面、车辆,并承担房屋、门面的按揭贷款和其他债务。双方还就争执的三农补贴”、压岁钱、房屋过户等都一并达成了协议,现已履行完毕。

  该案的成功调解,既保障了未成年子女、在校学生、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实现了财产管理效益最大化。一起三代人之间的分家析产、继承纠纷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取得了保障权益与维系亲情的“双赢”办案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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